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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农业信息网“局长信箱”发信须知
    兰州农业信息网“局长信箱”是加强市农牧局与社会各界互动交流、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便捷平台,也是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举措;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全市广大农民朋友及农牧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献计献策,对我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
根据《宪法》、国务院《信访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市有关信访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局特点,对“局长信箱”作如下说明:
    一、受理范围
    (一)对市农牧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相关农业政策、法规进行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对市农牧局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四)对市农牧局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五)不服市农牧局及其所属单位处理决定的申诉;
    (六)属于市农牧局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信访事项。
    二、写信须知
    (一)写信人有权依法向有关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在自身或者他人、公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提出申诉、控告。
    (二)写信人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并按照“局长信箱”受理范围,尊重客观事实,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不予处理和回复。
    (三)如果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请向司法机关等提出。
    (四)写信应署本人的真实姓名,不要隐瞒姓名或采用化名、笔名;应当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如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信箱等,以便于与来信人保持联系,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使信访事项及时得以妥善解决。
    (五)本信箱对发信人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您是否同意以上须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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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兰州市农牧局   承办:兰州市农业信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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